黄石市慈善总会面向城区开展
2018年度“慈爱方舟”大病医疗慈善救助活动
今天起至11月20日
符合条件的对象可申请

救助范围与救助对象
黄石城区居民参加了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民政救助对象、低收入家庭以及因病致贫家庭;驻黄部队官兵本人、配偶及子女。包括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两镇一区”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户中符合救助条件的大病患者。
慈爱方舟基金救助的大病病种
尿毒症、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恶性肿瘤、急性脑中风、严重心脏病(经手术治疗)、中晚期肝硬化、系统性红斑狼疮、器官移植以及由慈爱方舟基金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其他罕见重特大疾病。
慈爱方舟基金救助的大病自费额度
参保(医保)民政救助对象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一次自付费用达到1万元(含1万元)以上,或一年累计自付费用达到2万元(含2万元)以上,“三种特殊病”(因患尿毒症需要定期透析的、进行器官移植后需要长期服用抗排异药物的、白血病人需要长期服用治疗药物的门诊费用)年累计达到1万元(含1万元)以上。
低收入家庭成员住院治疗一次自付费用达到2万元(含2万元)以上或一年累计自付费用达到4万元(含4万元)以上,“三种特殊病”门诊费用年累计达到2万元(含2万元)以上。
因病致贫对象自付费用额度,原则上以一年累计自付费用额度超过当地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倍(含2倍)为参照标准,因2017年我市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2535元,所以今年因病致贫家庭的一年累计自付费用要达到65070元以上。特殊情况由基金管理委员会研究认定。

如何申请?
救助年度为2017年10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根据治疗发票时间审核)。申请人可通过黄石市慈善总会官网http://www.hscszh.com或微信公众号了解相关政策,符合条件的可以通过网站下载或直接到户籍所在地社区(村)领取申请审批表,填写后附相关申请资料到社区(村)委会、镇(街道)民政办、区民政局签署审核意见。
市慈善总会将对各区申报的救助对象
进行复核和入户调查,
提出拟救助名单
报慈爱方舟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批,
最高救助额度不超过3万元
咨询电话:635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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